集合具備虛擬資產反洗錢專業知識之相關人員,透由研究國內外虛擬資產反洗錢之指引、法規、制度彙整後,以舉辦研討會及教育講座之形式,教育引導市場及虛擬資產從業人業,得以具備正確之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觀念,設為本會成立之宗旨。
虛擬資產作為區塊鏈的應用之一,自2008年以來以新興價值載體的面貌逐漸普及全球,其對既有產業產生不小的衝擊,特別是對傳統金融監理體系的挑戰,使各國監理機構無不展開研究,並試圖對其作出規範控制,以調和新興科技發展之風險,其中就洗錢防制的監理最為關鍵。另一方面,我國為因應防制洗錢國際組織之評鑑,於107年11月7日公布修正洗錢防制法,使得「虛擬資產」一詞正式出現在我國法律,行政院並於110年04月7日依洗錢防制法第5條第4項指定同條第2項所稱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之範圍,並於同年7月1日生效,彰顯了我國對虛擬資產洗錢防制的重視及決心。
預計一季度舉辦一場彙集產、官、學界的研討會,深入的探討虛擬資產反洗錢相關的議題,促進虛擬資產反洗錢人員交流探討的風氣,藉以正向循環。同時輔導考取虛擬資產業之反洗錢相關證照,為台灣虛擬資產業培育反洗錢人才,讓台灣能成為全世界學習虛擬資產反洗錢的楷模。
集結台灣產、官、學各界,提倡虛擬資產反洗錢之重要性,合作推廣本會宗旨。
研究國內外虛擬資產反洗錢之指引、法規、制度,出版專刊,並提出修法建議。
培育虛擬資產反洗錢人才,鼓勵並輔導考取證照,與各大學、社團合作推動相關課程。
積極推動國際交流與國際合作,促進與國際虛擬資產反洗錢知識與經驗的交換。
【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查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為個人會員或學習會員】
凡贊同本會宗旨,具有公認反洗錢師(ACAMS)、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業人員資格或其他經理事會同意之相類證照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查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為個人會員;入會費新臺幣1000元,於會員入會時繳納;常年會費1000元。
加入協會凡贊同本會宗旨,雖不具有公認反洗錢師(ACAMS)、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業人員資格或其他經理事會同意之相類證照,惟有意取得上述資格者,得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查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為學習會員;入會費新臺幣100元,於會員入會時繳納;常年會費100元。
加入協會凡贊同本會宗旨之企業團體,得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查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為團體會員。
一、資本額新台幣 5 千萬元以上之企業團體:入會費新臺幣 5 萬元,於會員入會時繳納;常年會費新台幣 5 萬元。
二、資本額新台幣3 千萬元以上,未滿 5 千萬元之企業團體:入會費新臺幣 3 萬元,於會員入會時繳納;常年會費新台幣 3 萬元。
三、資本額新台幣未滿 3 千萬元之企業團體:入會費新臺幣 2 萬元,於會員入會時繳納;常年會費新台幣 2 萬元。